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处长卢宇蓉 (资料图)
人民网北京10月25日电 (陈苑)“学习宣传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”座谈会24日在京召开,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处长卢宇蓉参加座谈会并发言。
卢宇蓉谈到,随着网络技术普及,网络确实是融入了我们的生活。与此同时,不当的网络行为包括利用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情况日益增加,当前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分两种类型:一是针对网络实施犯罪,主要表现为制作传播网络病毒,或者通过其他技术手段侵入、破坏或者获取网络空间的各种资源。二是将网络作为一种手段实施犯罪,如盗窃、诈骗、诽谤、虚假恐怖信息、虚假广告等等。当前媒体关注比较多的就是通过网络诽谤侵犯公民的名誉权,利用网络造谣、传谣的行为和现象比较严重,利用网络的经济违法犯罪有上升的态势。
四中全会刚刚结束,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,组织讨论网络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卢宇蓉谈到几点个人意见:一是完善立法,加强完善网络立法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。二是包括行政部门在内的公检法司等国家力量,是维护网络秩序、网络安全和实现网络法治化的重要保障。三是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,文明上网。增强公民对法律的认同,从内心认同法律,自觉遵守法律,共同维护网络秩序。